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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2〕1号),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2022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规模

1.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4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1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2人,应用心理学1人,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请按《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填报。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本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即不少于3人,计划数为5个及以下的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人。2022年该专项计划在心理学学科只接受专职辅导员中的非本校生源报名。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3.具有硕士学位。

4.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8.符合《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其他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招生方式:普通招考

2.报考流程:与《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流程及要求相同。

3.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3)该专项计划考生为定向培养计划,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4)考生需于2022年3月25日之前将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通过EMS邮寄至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件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收件人: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收件电话:022-23766157,邮编:300387,请在备注中注明: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

四、考试

同《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普通招考方式的初试、复试安排。

五、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岗位类别和生源单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该专项计划考生为定向培养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我校、拟录取考生以及考生定向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六、其他

1.考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学校要保证其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2.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022-23766129

心理学部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2-2376614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徐老师 联系电话:022-23766157

天津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附件【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已下载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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