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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1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以及生物与医药等工程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教育等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及1052)申请者,除满足1-6条件外,还必须获得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8.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申请者,除满足1-6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9.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0.我校承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6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11.申请者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时间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20年8月4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并向学院(系)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10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2021年4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招生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硕博连读申请相关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报考学院(系)递交完成申请材料,具体参见报考学院(系)发布的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1、2020年10月中旬开通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2021年3月中旬,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以及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部分学院(系)、专业在此阶段进行普通招考博士生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
线上(下)递交材料时间、方式和要求参见招生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浙江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浙江大学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考核方式
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参见招生学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办法(细则)。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核办法和流程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申请资格由招生学院(系)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递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现在读博士须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录取
招生学院(系)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1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者与定向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1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六、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4年。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研究生奖助方案可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http://grs.zju.edu.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此外,我校设立了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1万元/人,获奖比例不少于录取人数的20%。
八、其他
(一)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 号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7楼
邮编: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2@zju.edu.cn。
(二)招生学院(系)咨询联系人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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