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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扶优扶强”专项改革实施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扶优扶强”专项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调动优秀指导教师参与招生宣传,吸引优秀生源的积极性,自 2020 年起学校在实行按专业或按门类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基础上,给予“扶优扶强”专项计划导师一定的招生自主权。被录取的考生在招生阶段即可确定与该专项计划导师的指导关系,而无需在学习一定期限或经综合考试进入论文阶段后,再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或导师。
一、“扶优扶强”专项计划导师的确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全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通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和学校审议后,列入我校 2021 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1.长江学者、“千人计划”特聘教授讲席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合同期内的校讲席教授、讲席副教授;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首席专家;
3.全国优博(含提名)指导教师;
4.现主持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导或研究团队;
5.现指导博士生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博导或研究团队。
2021 年我校共有 71 名优秀博士研究生指导导师参加“扶优扶强”专项改革,详细名单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下划线标识的指导教师名册。
二、招生名额
每位导师一般可招收 1 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包含在学院(所)计划招生总人数中。如有需要,导师可向学校申请“扶优扶强”专项指标,适当增加招生名额。
学校也将统筹全校招生名额,优先给予“扶优扶强”专项计划导师增量名额。
三、报考录取程序
1.专项计划指导教师开展招生宣传,吸引优秀生源报考。
2.报考者在报名阶段选择确定并在系统里填报该专项计划的指导教师姓名。
3.学校或学院(所)按照原有方式统一组织入学考试,并对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4.学院(所)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入围名单和候补名单,其中列入入围名单的专项计划导师报考者,根据报考导师的招生指标,择优依次录取为该指导教师的博士研究生。
5.因导师个人招生计划有限,入围学院(所)拟录取名单,但无法被该导师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本人意愿,在该导师名下候补录取或调剂至学院大口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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