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培养要求与本科起点五年制推荐免试直博生相同。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获得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申请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SCI期刊上已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影响因子须大于或等于3);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SCI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独立第一作者,影响因子须大于或等于3)。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12:00-12月4日12:00。
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点击查看)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点击查看);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我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我院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寄达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点击查看);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点击查看);
(8)5年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满足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a. GRE 成绩31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b. TOEFL(IBT)成绩100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c. 雅思(A类)成绩6.5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d.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9)发表学术文章的复印件。
请网报成功的申请者于2020年12月7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寄送至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127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邮寄只接收EMS快递方式。
四、考核与录取
1.初审
根据申请人的材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0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登录生命科学学院官网查看招生过程中的通知及公示。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面试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审批通过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五、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
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考核标准。生命科学学院将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不分专业录取,不定导师。在入学第一年学习研究生课程,并在实验室进行研究轮转。轮转实验室有生理学专业王世强老师,植物学专业钟上威老师,生物物理学专业高宁老师、郭强老师,细胞生物学专业吴虹老师、李沉简老师、李湘盈老师,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苏晓东老师、孔道春老师、昌增益老师、夏斌老师、徐冬一老师、李晴老师、肖俊宇老师、李龙老师、张哲老师、刘君老师的实验室。
3.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4.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845
电子邮件:gsmjwb@pku.edu.cn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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