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工程高端人才培养的新格局,清华大学在2018年首次开设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教育旨在培养工程类别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在相关工程类别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应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能够在所在工程类别做出创新性成果。2021年,清华大学继续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地区、创新型企业,在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6个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公布如下: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报考攻读工程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到2021年9月);
②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21年9月)
4、报考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报考项目对工作经历的要求:
①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四期: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②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长三角项目:在空天技术、微电子、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具有较丰富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设;
③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重点领域项目:在集成电路、航天航空工程、航空发动机、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国防、未来健康等重点领域具有较丰富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④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建设;
⑤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西南地区项目:在电力与能源、资源环境、智能制造、信息技术、高新材料及相关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西南地区区域发展建设;
5、有两位与申请工程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对非全日制就读的意见等)。
三、招生计划
四、申请
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报名时须选定具体招生项目,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之间不接受调剂。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日中午12:00—11月30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站: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报名费用:2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报名费用不退还。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完成报名后,如下申请材料请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17:00之前寄(送)达清华大学校本部或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详见报名材料邮寄地址),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①报名登记表;
②《2021年报考攻读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见附件
③ 所获各级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④ 本科阶段成绩单、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⑤《2021年报考攻读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专家推荐书》(有两位与申请工程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见附件
⑥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对非全日制就读的意见等);
⑦《2021年报考攻读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个人陈述》见附件
⑧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同时招收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的香港、澳门地区申请人。申请人需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还需同时提供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五、选拔与拟录取
本项目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
1、材料审查
相关类别/项目材料审查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员对通过材料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生简章 “申请条件”所列内容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相关类别/项目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已通过材料审查、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工程创新力和工程领导力。
4、推荐拟录取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我校与拟录取申请人签订《非脱产定向就业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定向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经学校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
所有录取学生均为非脱产定向培养,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
学费共计15万元人民币/每生。校本部学费分两学年缴纳,入学后第一学年缴纳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缴纳6万元人民币。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学费分三学年缴纳,入学第一学年缴纳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缴纳3万元人民币,第三学年缴纳3万元人民币。
基本修业年限为3-4年,最长修业年限8年。
七、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院系、指导教师相关信息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2021年招生目录》(开始报名前公布)。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进行查询;
3、对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2021年招生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办公室(李兆基科技大楼B223-1)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71827
电子邮箱:clgb@mail.tsinghua.edu.cn
4、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相关附件:
2021年报考攻读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docx
2021年报考攻读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个人陈述.docx
2021年报考攻读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专家推荐书.doc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2021年招生FAQ(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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