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医学类考生体检要求;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含主任医师、研究员)书面推荐意见;
5.考生须具有硕士学位:
(1)报名时已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者,录取资格无效。
(2)在职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单证硕士:只有学位证而无毕业证)须在2016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并在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身份考生一律不得跨专业报考;
6.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经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
7.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获得中医学硕士学位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统招医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 “申请-考核”
1.“申请-考核”制考生仅限报考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即报考专业代码前三位为100的专业);
2.申请者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中规定的所有报考条件;
3.申请者须填报“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报到时需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限报本校导师及我校引进人才;
4.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
(2) 托福(TOEFL)成绩≥85分;
(3) 雅思(IELTS)成绩≥6.0;
(4)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
5.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报考学科SCI学术论文(IF≥2.0/篇或IF≥3.0/合计),IF以现场确认时间前一个月内具有检索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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