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网报成功并已经缴费的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提交、核对报考材料,逾期不再补办。材料不全者不予确认。
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2.现场确认所要提交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分类装订):
A.基本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自动生成并打印);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个人学术简历》;
(4)《推荐信》(两份,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
(5)身份证复印件;
(6)报名费缴费凭证。
B.学历学位材料(含认证材料):
(1)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学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加盖学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还需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学部门公章)、学生证(必须注册到本学期)的复印件、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书(需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方式、学习年限、毕业时间等信息)。入学前将验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未获得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3)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学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学士学位论文的复印件;
(4)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对待;
(5)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材料。
C.学术成果材料(近3年):
所有考生必须提交至少1篇(部)已发表的与报考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交已发表的与报考方向相关的至少2篇学术论文或1部论著。
除上述材料以外,表演、创作研究型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补充材料:器乐表演方向提交代表个人水平的近期独奏视频资料时长30分钟。美术、美术设计创作方向提交作品照片5张(规格A4纸大小)。
如有其他科研成果、参展及获奖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论文复印件要求:封面、目录页、正文
*论著复印件要求: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内容摘要
3.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2)所有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3)我院未在北京以外的任何地区设置报名点和考点,考生现场确认、初试和复试均在我院研究生院进行。
(4)考生必须在2020年1月10日前将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或论著邮寄到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注意:本文归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