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对招生导师的要求
1.各培养单位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确定本单位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按一级学科设置招生计划。
2.各培养单位要本着保证质量、积极发展的原则,根据导师队伍、在校生数量,导师目前承担的科研课题等情况确定合理的招生规模。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只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现有在读博士研究生较多的导师,原则上2020年不再列招生计划,具体实施办法由学院负责制定。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暂按2019年招生计划制定。
(二)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要求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对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的学位、学历、本科专业、外语语种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填写在备注栏内,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考试科目和命题
1.初试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1)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2)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均为100分。
(4)博士研究生考试各科目均为本校自命题。其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各学院指定。外国语语种有英、日、俄三种,由各招生学科、专业确定一种;或指定几种由考生选择其中一种。
(5)自命题的考试科目都要按一级学科设置。
(6)学位授权点由校内几个单位共享的,考试科目要由几个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7)各培养单位上报招生计划时,须对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做出说明。考试科目代码按照2019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代码填写,初试专业课相同的招生专业,内容范围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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