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主管院长或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本学院各类博士招生考核方式的工作办法、组织申请人材料审核、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同时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审
核小组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 2 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组成。
(三)申请考核制考核程序
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申请人材料审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对考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养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四)公开招考考核程序
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20 年 4 月 11—12 日
初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复试
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结束后 3 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公开招考复试工作办法,组织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
实际问题能力等,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五)硕博连读考核程序
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学院内优秀学生的遴选工作,组织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意见,确定硕博连读候选人考核排序名单,于 2019年 12 月将名单上报研招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
注意:本文归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