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形式
报考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必须在校学习,有工作单位且不离职的研究生必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的证明方可录取,不能脱产学习者不予录取。
(二)报考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人事关系(包括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参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毕业时可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考生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少干计划”博士生除外)。
特别告知:我校2020 年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包括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仅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工程博士等专项计划的仅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可招收“非定向”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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