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或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6.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必须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应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7.其他条件参见相关类别招生工作办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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