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
2.较好的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考生若持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八)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九)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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