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的要求外,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第 1、3、4 条规定,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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