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文学院2018申请考核制博士选拔方式细则
根据《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拨指导意见》的精神,南开大学讲席教授、杰出教授、英才教授、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教授可以采取“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招生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占导师招生指标。现就具体申请、审核、考核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文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及导师意愿开展“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具体能够招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导师名单,请参见9月份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2017年文学院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备注信息,考生需在“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2. 文学院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资格要求与学校一致,根据《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拨指导意见》第五点,申请条件如下: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
A.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b、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c、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d、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e、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B. 外语语种为小语种(德语、法语、俄语、日语)的考生,外语水平由申请学院另行审核。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
二、审核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初审: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3. 复审:院长任组长的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做具体评估,从学习成绩、硕士论文、科研及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定。
根据审查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将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挂在文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上。
三、考核办法
学院组成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申请导师在内的5名以上教授组成,考核形式可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比例由“综合考核专家组”研究决定。
考核结果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入围名单审批通过后,文学院将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天。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应遵循以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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