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学校下达动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为17名,其中须满足高层次人才作为第一导师招收培养博士生指标7名。
二、招生原则
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标准,复试成绩方才有效。
3、请所有考生(包括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16年4月25日到动力工程学院参加复试。
三、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 长:张力
成 员:杨晨、廖强、朱恂、潘良明、冉景煜、王广军、刘朝
秘 书:曾理、何欢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
英语笔试:4月25日上午9:00-11:00,闭卷,地点:动力楼303。
专业综合面试:4月25日下午13:30,地点:动力楼315。
(2)面试内容:每位考生准备10分钟PPT,介绍博士研究计划、前期成果、博士研究课题的项目支持等。专家提问时间10分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3)其他说明:
(A)复试成绩的构成为:英语(30%)+专业综合面试(70%);
(B)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将以每位复试专家给出的复试综合分数为基础,去掉1个最低分和1个最高分后取平均成绩;
(C)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D)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公布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
四、录取工作
1、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2、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电话:023-65102471.
动力工程学院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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