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博士生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酒驾肇事司机被刑拘
2013年12月31日晚,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一名26岁的在读女博士,横穿学校门前马路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撞倒,当场身亡。肇事司机王某酒后驾车,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女博士过街被车撞倒身亡
2013年12月31日21时40分,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沿人民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车辆行至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门前时,正好有一名行人在人行横道内,由东向西行走。
车辆的左前部撞倒行人后,继续向前行驶了30多米才停下来,在路面上还拖出一条20多米长的血痕。肇事车辆的左前部,还沾有部分人体组织。
看到被撞的行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肇事司机连忙拨打了120、122、110等电话报警。
等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被撞的行人早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被撞身亡的行人江某,湖北人,年仅26岁,是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名在读女博士生。
发现行人时已躲避不及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事故科民警赶到现场后,对肇事司机王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数值为63,属于酒后驾车。
随后,民警又对王某进行了抽血检测。“最后出来的结果为,他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66毫克。”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事故科科长齐立权说。
肇事司机王某,今年45岁,1990年考取的A1型驾驶证。他称,当天晚上7点多,在铁北同事家喝酒,自己喝了一两多白酒,还有三瓶啤酒。
王某称,事发时,因为对向车辆的车灯晃眼睛,他没有看清前面的情况,等发现有行人时,人车距离已经只有四五米远,根本来不及踩刹车了。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除了酒后驾车,王某在肇事时还存在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发地点的限速标志显示,此路段最高时速为50公里,但王某称,当时的车速是60-70公里。”齐立权说。
“肇事司机说他经常走这条路,知道这里有人行横道,但是他当时并没有减速。”齐立权说,人行横道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人行横道有特别的通行权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齐立权说,就是因为王某在驾车中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才酿成了这起事故。“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人行横道前未减速行驶,如果他没有这些违法行为,这起悲剧很可能就不会发生。所以大家在平时一定要遵章驾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绝对不能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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