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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我院将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开展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旭东

副组长:姚飞、李东、罗岗

成员:蔡珍红、田雷、吴德垠、张文涛(按姓氏拼音排序)

秘书:潘林

二、2015年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一)复试资格与基本要求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分数要求。

2. 复试时间定在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点至11点,地点在文字斋学术报告厅。

3.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复试前一天来文字斋129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一般包括: ⑴ 身份证及复印件;⑵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针对往届生);⑶学生证(针对应届生);⑷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⑸能力与证明材料(硕士学位论文、已发表的论文与著作、英语等级证书、重要获奖证书等);⑹1寸免冠照片1张。考生未经查验证明材料擅自参加复试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其复试成绩一律无效。

4. 按照学校规定,公开招考考生报到时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成绩占20%,专业面试成绩占80%。专业面试主要是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系统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培养潜能与综合素质。外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交流基础与能力(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录取办法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五)评审推荐奖学金

高研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小组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的相关文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新生奖的评审推荐。

其余未尽事宜,参见《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附 联系方式

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3)65102006、(023)65106800

传真电话:(023)65106800    电子邮箱:iasyjw@cqu.edu.cn

联系人:潘老师、徐老师

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069   联系人:薛老师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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