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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方的7项犯罪指控中,该处长曾两次收受大学教授的贿金
广州市科技与信息化局(以下称科信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处长张实涉嫌受贿一案,昨日在越秀区法院审理。拥有博士学历的张实被控在2003年至2013年间,利用其负责广州市高新技术科研项目申报、评比、验收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包括中山大学教授等人贿送的款近68万元,涉嫌犯下受贿罪。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收受贿金购买家庭轿车
现年47岁的张实,先后担任广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处长、广州市科信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处长、广州市科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处长等职务。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张实共有7项犯罪事实。耐人寻味的是,张实第一次受贿,行贿方竟是知名大学教授。
检方指控,2005年、2006年春节期间,在中山大学教授罗某南(另案处理)申报数字家庭研发中心等相关科研项目过程中,张实提供了帮助,罗某南分两次送上2万元现金作为酬谢,张照单全收。
2009年7月,在某大学教授孟某中申报科研项目以及组建“广州市纳米环境与能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过程中,张实再次从中获取好处,收受了孟某中贿送的钱款239788元,用于购买家庭小轿车。
挂职期间仍然不忘捞钱
据公诉机关指控,张实在2003年至2013年间,先后收受了他人贿送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79788元。
记者了解到,张实曾作为博士服务团成员在广西挂职,担任钦州市市长助理一职。但就是在挂职期间,张实仍不忘从他人处获取好处。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6月,张实在广州市某公司申报相关科研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裁助理唐某南贿送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
今年4月,张实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于9月23日向越秀区检察院退缴违法所得24万元。12月16日,即开庭的前一天,张实又向越秀区法院退缴违法所得439788元。这两次退缴违法所得的总数,即为张实受贿所得。
庭审:称今后“不再犯错”
昨天,头发花白的张实坐上了被告席。“18年前,我博士毕业后进入市府工作,对未来有很多想法,但没想到会坐在这里。”庭审中,张实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一一认罪。公诉机关也认为,张实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张实表示在顺境中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以至走向犯罪道路,反而失去了很多东西,并因此让家人伤心,不值得。他还表示,自己一定会牢记教训,不再犯错,希望法院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尽快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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