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日期:初试1个月后进行。
2.根据教育部“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初试外国语不含听力。
3.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复试办法将在中国政法大学网站公布。
4.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报到时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需交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国外获得学位者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②。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③。盖好章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政治审查表;
④。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导师、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材料,本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材料;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设想与研究计划;
⑥。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排名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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