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后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可由他人代领录取通知书,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通知书。
2、博士报名时未查验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非定向就业考生于7月23日前领取录取通知书。
4、定向就业考生送回定向协议书时领取录取通知书。
5、有需邮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于7月22日上午12点前将邮寄地址、证件号码、姓名、联系电话手写在A4纸上传真到我办,传真号码为024-23907982。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1)人事档案未调至我校非定向就业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档案接收情况可咨询02483687556);
(2)未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定向博士生;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的考生。
7、未交工资关系证明信的往届生入学前需提交符合要求的工作关系证明信,以免影响报到。
8、其他具体入学安排见入学须知。
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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