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考博调剂细则
在2015年招生工作中,因达到复试合格标准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接收相关领域方向学术型博士考生2名,纳入环境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现将调剂细则公布如下:
一、调剂原则
1、不接受校外调剂生;
2、环境学院认可申请调剂考生在原报考院系的复试结果;
3、被我院录取的调剂考生,不得再次参与其他院系调剂。
二、我院拟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和人数
需调剂专业代码 |
需调剂专业
|
需要调剂人数 |
接收调剂专业范围 |
083001 |
环境科学 |
1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自动化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002 |
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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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3 |
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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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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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12 |
生态学 |
三、调剂程序
1、参加过原报考院系复试并达到要求、符合我院调剂标准、拟申请调剂到环境学院的考生,到环境学院研究生科报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招收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
2、申请调剂的考生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enroll.gs.hust.edu.cn)上提出申请,经调出院系和拟调入院系均确认同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参加环境学院组织的导师见面会,师生双向选择和考核结果作为学院拟录取该生的重要依据。
咨询电话:027-8779240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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