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同济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材料
请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李老师处(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明净楼206室,邮编200092,电话021-65982696,请注明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我院有权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申请材料包括:
(1)《同济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纸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hsi.com.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具体格式可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7)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三、申请时间
2019年11月2日—2019年12月20日。
四、确认导师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博士生导师取得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学院当年招 收 博 士 生 导 师 名 单 见同 济 大 学2020年 博 士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http://yz.tongji.edu.cn/info/1017/1649.htm)。五、申请材料审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及招生名额,按差额原则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复试
复试内容:1门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笔试,满分5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50分)、专业综合(口试,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七、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拟录取及公示
(一)拟录取原则: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的总成绩为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复试结果。
(三)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其他本实施办法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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