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或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以上职称;
2)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有1篇被SCI或EI收录,社科类有2篇被CSSCI收录;
3)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初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目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
2.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及成绩合格(必修课程无考试不合格记录)。
2.硕士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
(2)雅思IELTS≥5.5;
(3)托福TOEFL≥7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4.在读硕士期间各方面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6.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在读硕士研究生尚未被解除处分、或必修课程有考试不合格记录、或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的,不得参加选拔。
- 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
(四)“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报考文科类专业的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1年以内。报考理工科专业(报考专业代码前2位为07或08)的申请者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含应届)毕业生。
2.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
(2)雅思IELTS≥5.5;
(3)托福TOEFL≥7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 成果创新要求:
申请者应有公开的创新成果,成果创新要求以及评价方式请咨询报考学院。
成果创新要求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除符合本招生说明相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者不能报考。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教育部最新规定办理。
3.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外,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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