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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条件+工作程序+考核内容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拟报考学科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成果;

4.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学科或导师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四)与报考学科有关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

 

工作程序

(一)导师考察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报考材料提供给报考导师,导师须结合考生提交材料,对考生从知识基础、外语水平、道德修养、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察,给出考察意见,并反馈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二)网上报名

申请者于11月2日—11月16日,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此处)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包括:

1.《2022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点击此处);

2.《东北大学博士生招生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签名处签名,信息表中其他内容无需填写);

3.二代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应届硕士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往届硕士生:《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非学历教育人员(只获硕士学位):学位网硕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dgdc.edu.cn/),

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zwfw.cscse.edu.cn/);

5.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还须提供学位网学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dgdc.edu.cn/);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7.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

8.可以体现本人学术、科研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9.《东北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点击此处)一份(含硕士阶段成绩单)【仔细阅读填写说明】;

10.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所在单位印章的推荐书(点击此处);

11.《关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往届生)提供档案等相关材料的说明》(适用于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中的往届生)(点击此处)。

其中,申请材料中1-8的纸质版需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完成胶装,按报考学院要求提交;9-11的纸质版须按填表说明书写,入学报到时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自行留存,提交时间及要求关注后续通知。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四)网上确认

2022年,我校现场确认为网上确认形式。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确认导师考察意见。学籍学历情况、提交材料及导师考察情况均合格视为网上确认成功。网上确认成功名单将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分批、适时公布。

(五)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培养需要,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等进行内容审核,结合导师的考察意见最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学院网站公示后报学校。

 

考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应该融入考核整个过程,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外语水平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外语、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等。

1.公共基础外语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所持成绩证明在五年内(按2021年9月计算),可以申请免参加公共基础外语考核。学院可根据其成绩折算成相应的公共基础外语部分成绩。

英语语种:

(1)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其他语种:

申请者所学外语语种在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范围内,且已获得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各学院也可要求所有申请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公共基础外语考核(不予免考),制定相应考核要求及成绩折算办法,具体办法须在学院考核细则中公布。

2.除公共外语考核外,各学院可通过翻译、面试问答等多种形式加强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

3.外语水平考核须达到学院提出的成绩合格要求,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三)学科综合考核

1.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在一级学科内成立由5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3.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考生,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工作基础上增加考核环节和内容。

4.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其他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依据自身实际组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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