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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培养高层次、领军型工程技术拔尖创新人才,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急需 ,培养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急缺的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我校继续在2022年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招生规模约为108人。

一、招生类型

    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及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收类别为定向培养(在职人员)。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自动化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民航学院

航天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85500

机 械

航空学院

能源与动力学院

机电学院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航天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能源与动力学院

自动化学院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备注: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北京动力机械研究所、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与我校有国家急需人才培养计划合作,有意申请的考生,可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或报考学院。

 

三、报名条件

   报考需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进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若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考生报名前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5. 有两名本行业或者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推荐,报考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6. 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

  7. 在职考生一般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8. 同等条件下,近五年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考生优先,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的考生优先。

 

四、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查

  招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综合考核方式。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递交申请材料,接受考核。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提交,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方式:考生登陆http://yzsbm.nuaa.edu.cn/,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打印生成《202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 正确选择报考类别

在职考生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

  4. 申请材料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202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3)专家推荐书2份(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格式);

 (4)最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复印件;

 (5)本人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的证明材料;

 (6)本人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打印签字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纸质文档通过邮政EMS寄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或者材料上传不全者,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排列,以便审核。

注意:只网报未寄送纸质材料或只寄送纸质材料未网报的,报名均无效。

  5. 资格审查

 (1)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在综合考核前须经所报考学院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报考资格进一步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3)复试前在报名系统缴纳复试费80元。

 

五、考核与录取

  1. 通过审查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其工资、福利、医疗、社保等相关待遇均由该生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执行。

  3. 录取的考生于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

 

六、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

  1. 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制为4年,定向就业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8学年。

  2. 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生1.2万元/生·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生2万元/生·年,按4年收费。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毕业时,发放注明学习方式字样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时,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查询、联系方式

  1.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www.graduate.nuaa.edu.cn),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页公布。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895721

  传     真:(025)84891419

  电子邮件:nuaayzb@nuaa.edu.cn

  地    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210016

  3.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

航空学院

025-84891274

http://aero.nuaa.edu.cn/

能源与动力学院

025-84890520

http://cepe.nuaa.edu.cn/

自动化学院

025-84890132

http://cae.nuaa.edu.cn/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025-84892417

http://ceie.nuaa.edu.cn/

机电学院

025-84890249

http://cmee.nuaa.edu.cn/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52112904

http://msc.nuaa.edu.cn/

民航学院

025-84893552

http://cca.nuaa.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84892974

http://cem.nuaa.edu.cn/

航天学院

025-84892805

http://astro.nuaa.edu.c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25-84892830

http://cs.nuaa.edu.cn/

 

附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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