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2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工作。各院系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主任)和分管副院长(副主任)为正、副组长,各招生专业负责人为组员的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工作(含应急处置)小组,健全完善招生考试工作办法,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加强对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招考方式
(一)初试
采取网络远程笔试方式进行,使用双机位进行远程视频监控,监考员到校,考生独立居家参加初试。
(二)复试
采取双机位远程视频监控方式。复试工作人员、导师到校参加复试,考生独立居家参加复试。
三、初试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6日9:00-10:40。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外国语考核和专业课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外国语满分值为50分,30分为及格标准;专业课满分值为50分或100分,30分或60分为及格标准。考试总时长100分钟。
(三)初试平台
第一机位使用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视频和音频接入“腾讯会议”(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使用同上要求的电脑或者手机,视频接入“钉钉”(初试场所远端)。
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网络远程笔试、复试工作办法及考生操作说明》另发。
(四)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四、复试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3日—2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平台
1.第一机位使用“首都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支持“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使用“钉钉”客户端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复试场所远端)。
2.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网络远程笔试、复试工作办法及考生操作说明》另发。
(三)复试分数线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四)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
(五)复试资格审查
1.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读证明。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在各院系复试前发送至各院系指定邮箱(另行通知)
3.对于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随面试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单独组织或随专业面试进行。
3.专业面试(含部分院系加试笔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内容2、3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及成绩比例,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诚信考试要求
初、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签订、上传本人手写签名的《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网络远程笔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或《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另发,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并在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宣读《承诺书》,学校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首都师范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工作办法
(一)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录取要求
1.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费缴纳
所有符合我校2022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前需通过平台缴纳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未缴复试费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网址:http://meeting.yizhifubj.com.cn/web/main.action?meetingId=415
八、体检安排
2022年,我校研究生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时一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我校将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待咨询电话:+86-10-68902658,咨询邮箱bszs@cnu.edu.cn。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86-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86-10-82837456。
十、信息公布
我校各项招生考试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查询。
十一、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考生。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解释和通知为准。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