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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将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各学院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展开。我校本年度综合考核的方式分为网络远程综合考核以及现场综合考核,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考核方式。

一、日程安排及考核方式

各学院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日程安排以及考核方式将陆续于研究生院网站以及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二、网络远程综合考核

 1、设备及环境要求

(1)主机位(用于正面考核):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功能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1台;

(2)辅机位(用于监控考核环境):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等1台;

(3)网络良好能满足考核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或性能良好的无线网络,同时需保证设备供电充足;

(4)考核房间应独立、安静、光线适宜,考生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违规物品,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网络远程综合考核平台由各相关学院指定,考生须提前在上述设备中安装好指定系统。

 2、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核用品。

 3、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考核安排,按照指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以及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考生在考核的整个阶段须保持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院联系。

(2)为确保网络远程综合考核顺利进行,不排除采用其他平台作为备用考核平台的可能,具体由学院通知。

(3)综合考核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核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核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截图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考核相关信息;考核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将追究相关责任。

(4)考生按照学院要求设定参会姓名,考核过程中考生应听从老师指示,按规定进行操作,其中:

主机位:设于考生正面,考生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全程开启平台声音和视频,关闭其他可能影响考核的软件及屏保等功能,考核过程中考生不得东张西望,不得擅自离场;

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及桌面等周边环境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保持平台静音,关闭设备中可能影响考核的声音、震动、闹钟等软件及功能。

考核过程中,如遇网络或系统等原因造成中断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学院老师,按照其指示执行。

 

三、现场综合考核

 1、参加现场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2、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考核安排,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关学院参加现场综合考核并按要求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

(2)综合考核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核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核全过程应保持手机等通信设备关机,不得使用违规物品,务必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将追究相关责任。

(3)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综合考核可能调整到线上进行,考生须服从相关学院安排,保持通信畅通。

四、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后续事宜我校将会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相关学院网站。

附件:诚信考试承诺书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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