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研究生招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1. 硕博连读:本校在读二、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 普通申请审核制:本校及外校2021届和2022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1.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研究生占用我校2022年国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主持有在研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的导师,可增加1名招生计划(可招收学术型),导师招收条件详询报考院系(见附件)。
3.导师名单按照《山西医科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制)》执行。
三、硕博连读
1.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以及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临床医学学科博士申请者,硕士所学专业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B类及以上;
(3)申请人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六级英语考试425分及以上;
(4)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须依托导师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进展顺利,已基本完成论文的研究工作,经导师及所在学科评议有必要继续通过博士阶段的培养,深入进行该项目的研究;
(5)硕博连读博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较高,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申请材料
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左侧装订,不含专家推荐书),报名费200元(缴费要求另行通知):
(1)《山西医科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山西医科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家六级英语考试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
(7)硕士阶段科研及论文工作报告;
(8)硕士期间已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9)科研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四、申请审核制
1.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以及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全脱产学习。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须在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被临床医学博士专业(专业型)、口腔医学博士专业(专业型)录取的考生还需在入学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术型)申请者,硕士所学专业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B类及以上。
(4)临床医学博士专业(专业型)申请者必须为‘5+3’临床一体化转段硕士研究生(限二级学科内申请);口腔医学博士专业(专业型)申请者必须为口腔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5)申请人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六级英语考试425分及以上。
(6)在境外高校已取得硕士学位,并有较高研究成果的优秀毕业生如申请基础学科专业,经学科专家组认定后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英语要求不参照第五条)。考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
(7)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在报考学科相关领域取得行业专家认可的较出色科研成果或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国内、国际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申请者优先。
(8)申请审核制博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较高,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审核制条件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左侧装订,不含专家推荐书),报名费200元(缴费要求另行通知):
(1)《山西医科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山西医科大学2022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证明(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2021届申请人可不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家六级英语考试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
(7)硕士阶段科研及论文工作报告;
(8)硕士期间已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9)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加盖推荐人主管部门公章);
(11)跨一级学科申请人员还需提交跨学科申请表。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请于2022年1月4日—6日到报考导师所属二级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外省考生可先提交材料电子版后邮寄纸质版);
2.二级院系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原件,留存符合申请条件考生的材料复印件(申请表中研究生学院意见与政审表可在拟录取后一周内补盖公章);
3.二级院系对申请人材料完成初审后,每名导师每个招生类型同意进入复试资格申请人原则上不超2人;
4.所报二级院系对获得复试资格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分为政治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考查、学术水平考核(专业基础、专业课等科目考核)、综合面试以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评等四个环节;
5.二级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于1月13日前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并公示;
6.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网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拟申请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的考生(不含在读研究生二年级),可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报考社会公考,如考生被确定拟录取,将取消社会公考的报名资格。
相关招生类型的申请材料请点击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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