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只有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两种招生方式)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
详见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实际招生计划比初报目录多,请关注最新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2020年修订)》和《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规章制度-招生栏目)。
二、报考准备提示
1.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根据上级最新文件,原招生简章中“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项计划不受定向人数限制”改为“公共卫生学术学位专项不受定向人数限制。
3.请考生务必阅读报名通知后如实准备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4.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应按《报名流程及材料》要求的顺序制定目录并胶装成册(册子封面使用网报审核通过后可以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第一页)后按时报送,后期不论是否录取,材料不予退还,请各位考生自行做好材料的备份。
三、报名时间和材料
1.网报时间
2022年4月24-5月6日,进入博士报名系统(http://xscx.ahmu.edu.cn/或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研招管理平台-考生入口-博士报名查询系统)报名,研招办审核未通过需修改的最迟于5月7日修改报名信息。建议使用IE(需IE8以上)、火狐等浏览器,否则可能会影响报名表格打印。一轮未报满的专业,各培养单位可视情况再次开启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要准确,尤其本科硕士毕业学校请按照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有些学校更名了,也请按照毕业证上的填写)、个人本科硕士毕业的专业代码、是学术学位还是专业学位、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博导等信息一定要准确填写,不确定的事情请提前咨询,以免修改耽误时间。
博士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1。
2.交材料时间
2022年5月8日-11日,各培养单位统一接收考生寄送的报名材料,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或邮寄至所申请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邮寄材料的考生,请使用安全快捷的快递,邮寄后请随时关注邮寄状态并及时与培养单位保持联系,以免丢失或未及时送达,因快递原因未按时接收到材料的,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在接收材料的同时,要认真审核有关报名材料并做好记录(材料中原件未查验的,待考核时查验)。
3.详细报名流程及材料:报名材料以本通知为准,具体见附件2。
四、报名材料电子版(见附件3):
1.1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
1.2应届生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如果硕士阶段是定向就业的应再交一份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3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体格检查表
3政审表
4专家推荐书
报考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名推荐专家须为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博导;
5个人自述(“申请-考核”制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可在个人自述中一并完成)
6定向培养博士生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全日制定向博士录取后于2022年6月前盖章后交研招办,入学后返还)
五、培养单位审核及初选、综合考核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选拔标准。
1、培养单位审核及初选
培养单位在进行考生材料审核、初选,并将审核及初选组织情况、初选通过及未通过考生名单报研究生学院汇总,由研究生学院将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上网公示3个工作日。
2.综合考核
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成立分专业考核专家组(一般至少由5名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申请者导师须为专家组成员,专家组组长必须为博士生导师),集中组织考核,报考同一专业(二级学科)的考生由同一专家组进行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的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审核。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培养单位参照有关规定、办法文件制定。考生可咨询所报考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3.调档录取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办理调档手续,调档函待考核合格后由培养单位发放。
所有录取流程完成后,给录取博士新生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及入学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请考生认真查看《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2020年修订)》和《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文件。
2.请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补报;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材料等各项工作,否则报名无效。网报及纸质材料审核均要符合要求,方能报名成功;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报名。
3.研究生学院将会同校纪委建立监督举报制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电话:0551-65161051 ,邮箱: yzb@ahmu.edu.cn;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51-65167727。
七、咨询联系方式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yjsxy.ahmu.edu.cn/gpydwlxfs_7777/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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