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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现就开展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整体统筹、审核与监督。研究生院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相关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学院组织有关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学院要加强对考核小组成员的培训,确保考核流程科学严谨透明、行为得体规范,增强保密意识,面试及笔试内容在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切实把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出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推荐选拔对象

我校2019级、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籍状态正常。

三、推荐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学术专长以及较强的创新潜质和科研能力。

3.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6.允许相近或相关学科跨学科申请。

7.学院根据学科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其他选拔条件要求。

四、推荐选拔名额

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人数、博士论文抽检情况、科学研究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按招生专业分配总招生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其中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招生计划占总招生名额的60%左右。

五、指导教师及招生名额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须通过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所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计入其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原则上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所有招生专业各种选拔方式(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总人数不超过3人,在学博士研究生总人数不超过12人。兼职导师的招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推荐、选拔流程

1.符合推荐选拔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其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拟报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交至申请博士招生专业所属学院。

2.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1)对相同学科的申请人,考核小组通过面试形式,考核申请人的知识掌握和科研潜质情况,强化对申请人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查申请人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加强对申请人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对申请人从事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能力进行评议并给出评定意见。

(2)对于跨学科申请的申请人,须加试一门针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笔试。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程序和要求与相同学科申请人的面试程序和要求相同。

3.学院将考核通过后的申请人报名材料和《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2月9日(周四)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每一名申请人的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申请表、两份专家推荐书、学院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已发表或已提交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4.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交的复试通过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申请人确定为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并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3日。

报名入口: https://yz.chsi.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 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

请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6.审核通过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经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录取检查、批准后,确定录取为我校2022级博士研究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后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正式转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阶段。

七、学习方式、录取类别及学制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学制为四年。

八、奖助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按各学院报备的相关文件执行。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可以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毕业,但须退还按照学校规定所发放的博士阶段的奖、助学金。

十、咨询和申诉

1.各学院要提供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及答复。对于发现招生违规违法等问题的学院或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削减招生名额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60438348(招生咨询、申诉举报)

3.学校纪委办公室:022-60438193(只限申诉举报,不适用招生咨询)

十一、其他

本通知内容如与教育部、河北省关于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中的政策和程序不符的,将以省部文件规定为准。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汇总表》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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