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及面试按学科方向进行。材料审核专家组由至少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学院根据相近二级学科方向组成若干个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均为研究生导师,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考核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小组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资格遴选
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学科方向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12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报到及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于2022年1月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后续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境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3、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化学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全部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由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和综合能力(300分)四个部分组成,总分600分。学院根据学科方向组成若干个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
1.面试内容及评分
(1)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考核小组提前准备题库,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阅读、口译。(10分钟)
(2)科研报告(300分):考生须准备PPT(约30分钟)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30分钟)
(3)基本知识的考核:现场综合测试(200分)(20分钟)
(4)面试总时间不少于60分钟,各个环节可根据情况适度调节。
2. 面试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的学术报告,考核小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3.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四、录取
1、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3、若有学科方向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收报考我院其他学科方向的富余考生申请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4、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化学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负责解释。
3、如受疫情影响,综合考核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八、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陈老师
电话:020-3933978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材料综合楼A222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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