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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博士生的选拔评价体系,拓宽生源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质量,2022年,学校博士研究生(不含港澳台)招生方式继续实施“申请-考核”制,现就有关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反学术诚信行为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研究生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不含补考),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获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
7.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入学时)。
8.原则上均为“非定向”类别,须全脱产在校学习,报到时需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且个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经转入,未毕业均不得再转出。
(二)学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0分。
3.雅思(IELTS)成绩≥5.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均需排名第一)身份在正规出版的英文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仅作为英语水平条件)。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近三年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届生,仅限申请非定向,须全脱产学习,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专业者(含学术型和专业型),须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的SCI论文至少1篇(影响因子4.0及以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论文2篇。
(2)申请中医学专业(含学术型和专业型,不包括中西医结合临床专硕)者,须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的SCI论文至少1篇(影响因子2.0及以上);或CSCD期刊文章2篇(增刊除外);或科技核心3篇(单篇综合影响因子0.8及以上)。
2.往届生,申请我校定向类别博士生的,须全脱产学习半年,必须是学校本部或附属医院在职在编正式人员,副高职称以下(不包含副高职称),且还须满足以我校或我校附属医院为依托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均需排名第一)发表高水平论文,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专业者(含学术型和专业型),须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的SCI论文不少于2篇(影响因子5.0及以上)。
(2)申请中医学专业(含学术型和专业型,不包括中西医结合临床专硕)者,须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的SCI论文不少于1篇(影响因子2.0及以上)或CSCD期刊文章3篇及以上(增刊除外)。以上论文均不包含个案报道、会议论文、论著摘要、综述、短篇报道、Letters、教学研究论文等,且SCI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CSCD论文须见刊或公开发表,发表论文时间截止至学校受理审核材料截止日。
(五)临床要求(仅限申请专业型博士)
1.具有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招生当年入学前取得),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目前仍从事临床工作。
二、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18日(全天受理)。
(2)报名网址: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网(http://yjsxt.hnucm.edu.cn/zsgl/bswb/index.aspx),选择申请考核制报名管理系统,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白底一寸免冠彩照,分辨率宽高为400*600。
(3)请务必填写准确、完整(如:非应届毕业生学位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信息,应届毕业生学号等)。
(4)网报备注信息必须认真填写:工作部门、是否从事临床工作、英语水平、科研成果。请按以下顺序列出:
①工作部门。
②是否从事临床工作。
③英语水平。
④学术水平:SCI论文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论文。备注填写举例:①附一院骨伤科+②从事临床工作+③英语六级428分+④SCI2篇累计IF5.0+⑤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研究生院招生办将以网报备注填写的英语及科研成果作为初选依据,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再进一步进行材料审核。如邮寄报考登记表信息与网报信息不统一,以网报信息为准(例如邮寄报考登记表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网报信息填写为定向,则认定为定向)。
(5)缴费:报名费350元/人,于11月20-23日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或建行手机银行APP,进入悦享生活→考生报名费→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缴费网上支付。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2.上交资料
(1)《报考登记表》(网报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成绩单可从母校档案馆、个人人事档案中调取,需加盖核对章)。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SCI文章复印件等)。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需盖推荐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科研计划书(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与报考导师详细交流后,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0)现实表现证明(附件1)。
(11)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1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3)职称证明材料(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其中,11-13项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需增加提供的材料,申请学术型博士如有,也请一并提供。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定向类别仅面向校本部及附属医院职工。
3.资格审核
(1)初审: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对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送导师审核。
(2)导师审核:导师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方面,给出材料审核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不进入学科审核)。
(3)学科审核:学科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提出进入复试的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4)学校复审: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4.复试考核
(1)考生须随带以下材料原件:
①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
②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③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的符合要求的论著(中文期刊含封面、目录和正文,其余杂志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及原文首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任务书等。
④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⑥职称证明材料(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其中,④⑤⑥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需增加提供的材料,申请学术型博士如有,请一并提供。
(2)学校按学科组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至少有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进行集中综合考试,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实验操作、临床操作、临床技能操作等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进行考核,综合评价。
①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学术素养: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
③外语水平: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④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考察候选人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每位申请者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还应进行详细记录形成考试档案并妥善留存备查。
5.体检体检与复试同期安排,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拟录取名单确定
(1)根据每个导师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名额,分别按照申请者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家复试小组根据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3)经体检、政审、调档、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阶段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
(5)通过考核选拔并完成所有报名程序的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不再参加我校针对公开招考考生组织的初试及复试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
3.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
四、学费及奖助政策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每生10000元,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每生15000元(根据前一年收费标准公布,如录取当年有变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不同类型的资助。奖助学金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五、联系方式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或来信联系。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731-8845941288459413(传真)
如在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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