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0°

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西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师资专项博士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精神,服务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升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设水平,服务西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整体质量提升,促进西部教师教育创新与发展,我校特开展“西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师资专项”(以下简称西部师资专项)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名额

本年度计划招收西部师资专项教育博士5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计划数为准。该专项仅限招收西部教师教育联盟各高校推荐考生,报考人员须满足我校《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

 

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研究方向

导师

业务水平测试

科目名称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

01学校课程与教学

房  喻

乜  勇

张宝辉

高  明

王双怀

王成军

唐三一

郑海荣

屈世显

陈亚芍

张尊听

焦  桓

薛东前

孙根年

顾  蔚

夏海滨

王小明

杨剑峰

王晓荣

课程与教学论

045173

教育领导与管理

01教育领导与管理

李忠军

袁祖社

王  蓓

赵  微

王启龙

冯民生

萧正洪

郭建中

董治宝

姚若侠

杨祖培

王勇慧

教育管理学

    注:业务要求”未达到本办法“二”中“申请-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一)外国语

1.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本科或硕士为全日制英语语言文学相应专业毕业,且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在相应英语国家获得硕士学位;新托福(IBT)成绩8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新GRE考试Verbal成绩154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全英文学术论文。

2.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外语水平达到(1)中要求相当条件。

3.英语水平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考生须参加由教育学院自行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二)业务要求

申请—考核者需首先达到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出的教育博士报考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下列第1项条件的任一条件或2-6项中的两项条件: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正高职称。

如不具备第1项条件,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两项条件:

2.副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3.获得省部级(含副省级)表彰及荣誉称号(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科研专家),在基础教育领域中有较大影响者。

4.近3年获得省部级(含副省级)教学、科研奖励者(一等奖前三人,二等奖前二人,三等奖第一人)。

5.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教育学科相关论文1篇,或有独著1部,或合署著作2部以上(须为前2人,不含编著、教材)。

6.近3年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含在研)。

业务水平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需参加教育学院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视为达到业务要求。

业务条件中的论文发表时间须为:2018年1月-2021年2月,须正式刊出。

 

三、申请材料

详细材料要求见《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z.snnu.edu.cn/info/1007/2213.htm。

除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之外,申请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近3年以来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

2.研究计划:内容包括本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和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科研设想和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

申请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四、申请和录取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21年3月12日-3月1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网报结束后不再补收费。

3.考生材料邮寄时间:考生材料须于3月18日前通过EMS(或其他能送达研招办的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3月18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3月19日-22日,教育学院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教育博士“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确定外国语和业务课是否需要参加考试。复审结果报研招办核准后的,将于3月24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对于条件不符者,参加教育学院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1)业务水平测试安排如下:

时间:2021年3月27日,8:30——11:30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2)外语水平测试

时间:2021年3月27日,14:30——17:30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业务水平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暂定时间;如有变化,教育学院会在学院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教育学院网站。)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21年4月11日全天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综合考核时,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50%;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拟录取阶段

根据复试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送福利啦

1)微信搜索公众号:淘园日记
2)回复【1】领取大额淘宝优惠券
3)回复【2】领取晨光文具优惠券


          微信识别二维码



已有 0 条评论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