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一、申请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江南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直接填报专业、意向导师。
我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定向考生报考前请与学院联系。
二、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0年12月10日前通过现场递交或顺丰快递邮寄须向学院提供的纸质材料(A4打印或复印):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硕博连读考生由所在学院党支部签字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必须有推荐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3)《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体格检查表》(硕博连读考生无须提供;按表中内容至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所就读的高校医院体检;“既往病史”请如实填写;要有医院结论和盖章。)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6)《江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
(7)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9)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
(1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11)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
(13)如果资格审查中对考生情况有疑问,则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或者支撑材料。
注:以上材料在考生录取后将放入学生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分成两个部分:学校考核和学院考核。英语、基本科研能力、科研潜能素质在综合面试中考核。
1、学校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自然辨证法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学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门硕士生主干课程。
2、学院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共2门,分别为《有机合成》、《图谱解析》。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综合面试:考生须提前准备一个10分钟左右的PPT,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硕士研究生阶段(或前期)科研工作情况、科研成果以及今后研究工作设想等。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英语水平、基本科研能力、科研潜能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采用即问即答方式现场打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最新公告。
四、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式
1、由博士生导师等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由面试小组专家成员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作量化分数计入总成绩,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按照报考同一导师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拟录取程序
1、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核定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当年度的招生名额,该名额也须同时满足学校要求,即:校内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3名(包括转导师),外聘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在读博士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1人;额定招生名额含硕博连读生;
2、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考生超出导师招生名额时,原则上由导师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考生达到录取要求而原报考导师名额受限制时,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同意,考生可以转导师,但必须由原导师、拟转入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4、当博士研究生导师有录取名额,而所报考考生无法满足其招生需求时,如该导师仍有招生意向,原则上该导师将从符合要求且尚未录取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协商转导师事宜;
5、如学院招生名额发生变化,由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决定名额分配;
6、定向考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比例;
7、综合考核完毕,学院将及时将综合考核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10-85917071
收件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A307
六、其他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考生考核、录取结果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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