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博士选拔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不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2)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3)同等学力者要求: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专业连续工作六年以上;②已经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前两名,不含待批的成果)。
(二)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3年1月1日后获得),其余成绩5年内有效(2015年1月1日后获得)。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拥有英语专业8级证书默认通过英语六级)。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在6.0分及以上。
4.传统GRE考试成绩在1200分及以上或新GRE考试成绩在305分及以上。
5.WSK(PETS 5)考试合格。
6.在以英语授课为主的国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考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良好的培养潜力和专业素质(相关报考材料要求见第五条)。
(四)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考生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时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范围(附件2)。
2、其他非应届生或学术学位型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同等学力者要求:
(1)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2)以下两者之一:已经获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已经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并且本科毕业后临床在职工作连续三年及以上(填写附件1:临床在职工作证明)(两者专业必须一致)。要求所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或者主治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范围(附件2)。
3、临床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应届毕业生,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以上证书均不含待批。
(五)报考优秀住院医直博生的人员还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本院校所属各医院连续工作6年及以上的在职优秀住院医师。
2.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3.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有公开发行刊号)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不低于800字综述(不含待发表)。
(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者:需达到上述要求,所有专业均只招收学术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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