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选拔模式。为适应我校“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优化生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招收直博生约30名,拟招人数将根据直博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实际录取人数以我校2021年拟录取直博生公示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要求 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见下表: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考生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品行端正,学风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同时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申请者须为获得当年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系)年级、专业排名前10%。 4.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突出的科研能力与发展潜质,有严谨的科学作风,不懈追求真理,百折不挠,有毅力有恒心。本科期间具有在实验室科学研究的经历、公开发表过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学术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50分。 ②新TOEFL成绩≥90分。 ③新GRE成绩≥305分。 ④国家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⑤雅思成绩(A 类)6.0分及以上。 ⑥国外本科及以上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四、带教直博生的导师条件: 1.当年具有我校学术型博士生招生资格。 2.导师需在校内系统或者部分校外科研院(所)。 五、选拔程序 (一)考生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接收直博生申请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3.身份证(写明“仅用于推免报名”字样)。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资料。 5.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7.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政治情况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提交材料格式与时间要求: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直博+报考专业(专业代码)+姓名”(例:直博中药学(100800)张三),文件命名和邮件主题一致,于10月7日12:00前发送至相关学院指定邮箱(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同时抄送给研究生院2021年接收直博材料邮箱(zbclsh2021@163.com)一份。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政治情况表”入学后提交原件。 (二)网上申报 给相关学院指定邮箱发过材料且学院同意您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请于2020年10月8日-2020年10月24日及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接受复试、接受拟录取等,“招生类别”选“直博生”。每个考生只准填报一个志愿。 建议同时再填报一条“招生类别”为“硕士”的信息,如经过考核未达到博士生录取要求,但达到了硕士生录取要求,可转为硕士生录取。 (三)复试考核 1.复试形式 考核小组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根据面试及答辩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由考核小组专家(申报博导需参加复试)对每名考生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如申报导师给分低于60分,则一票否决。 3.拟录取 根据申报考生人数多少确定拟录取方案。原则上每位导师招收1名直博生。未被拟录取者,可自愿进入硕士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合格者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直博生需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邮寄我办,体检表样式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监督保障机制 1.“直接攻博”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直接攻博”的招生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七、其他 1.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直博生的培养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需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授予标准。在培养过程中经学校考核认定,对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批准后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3.直博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4.直博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 6.本简章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7.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研究生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301617 联系电话:(022)59596191 接收直博材料邮箱:zbclsh2021@163.com 咨询电子信箱:tjzyydxy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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