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报考“申请-考核制”学院的考核程序,详见相关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报考非“申请-考核制”学院的初试程序如下:
1.初试日期和初试地点: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由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博导简介表)》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博导简介表)》。
3.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A类)(IELTS、满分9分):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340分):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310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法语学习证书(DELF):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B2水平及以上;
申请外国语初试免试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将上述成绩单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并提交复印件。
6.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均进行公示。
1.复试信息发布:
报考哲学院、应用经济学院、经济学院、劳动人事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规定的时间,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并查看复试办法。
报考其它学院的考生于2021年4月上旬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
报考哲学院、应用经济学院、经济学院、劳动人事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报考其它学院的考生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1)报考“申请-考核制”学院的复试内容,详情请见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2)报考非“申请-考核制”学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加试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
4.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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