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
取资格);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
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
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的要求外,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第 1、3、4 条规定,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选拔方式
(一)申请考核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支付报考费 250 元)→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初审→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按报考院(所)的要求在系统填写或上传申请材料,完成在线
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院(所)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者须按报考院(所)的要求,寄(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含正反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份、专家推荐书及其它要求寄送的纸质材料(自备
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4.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
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
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6.资格审查: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于综合考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二)直接攻博
2021 年我校在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选拔综合素
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 2021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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