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招生人数及基本学习年限
1. 2021年北京邮电大学拟招收直接攻博生80人。
2. 基本学习年限5年。
三、招生专业
2021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接收直接攻博申请。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 申请人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bupt.edu.cn/)查看《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并于2020年10月9日前将《直博生报考信息表》(点击即可下载,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命名方式:“直博生报考信息表”+学生姓名)电子版发送至申请学院教务科电子信箱,并将以下纸质材料交送或邮寄至学院教务科:
1)《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即可下载)。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各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请登录各院网站查询。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均不予退还。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仅限EMS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 XX学院教务科 邮编:100876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办公地点 |
---|---|---|---|
00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010-62282163 |
yichang@bupt.edu.cn |
教二楼425室 |
002电子工程学院 |
010-62283720 |
see_bupt@126.com |
教四楼338室 |
003计算机学院 |
010-62282679 |
jsj_yjsjw@bupt.edu.cn |
教三楼1012 |
00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10-62283635 |
wayjw@bupt.edu.cn |
教一楼208室 |
005人工智能学院 |
010-62285128 |
aixyyjs@163.com |
信息网络中心212室 |
006现代邮政学院 |
010-62283551 |
47317581@qq.com |
教四楼311室 |
007经济管理学院 |
010-62283397 |
jgyjsjw@163.com |
经管楼216室 |
008理学院 |
010-62282099 |
fulei@bupt.edu.cn |
主楼807室 |
2. 2020年10月12日后取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 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行确定,请登录各院网站查询,时间约为2020年10月中旬;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接收程序
1. 北京邮电大学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的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直博生须在接收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的直博生,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以便录取其他直博生。
3. 所有拟录取直博生需于2020年11月1日-11月8日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bupt.edu.cn/)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2020年11月9日(外地以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交送或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网上报名时下载)。
3)三个月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辨色力、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尿素氮(BUN)、血糖(GLU)和血常规。
六、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2020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见下表(仅供参考)。
奖助类别 |
名称 |
金额(万元/人/年) |
覆盖比例 |
|||
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1.5 |
100% |
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生(不含定向生) |
||
校内助学金 |
0.3 |
|||||
助研津贴 |
平均不低于0.5 |
|||||
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3 |
按照当年上级部门下发名额评定 |
|||
优秀博士生后备计划奖学金 |
一等 |
3 |
由学校根据当年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数和经费批复情况核算各院各等级奖励名额 |
不含定向生 |
||
二等 |
1 |
|||||
学业奖学金 |
不分等级 |
1.2 |
100% |
一年级博士生 |
不含定向生 |
|
一等 |
1.8 |
20% |
学制内其他年级博士生 |
|||
二等 |
1.2 |
80% |
||||
社会及企业奖学金 |
按照协议执行 |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的政策参照相关实施细则。
七、其他
1.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取得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入学前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注意:本文归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