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及1052)申请者,除满足1-6条件外,还必须获得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8.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申请者,除满足1-6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9.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0.我校承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6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11.申请者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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