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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历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含论文接收函),或已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中午12:00至8月28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具体报名办法详见附件。

  每位考生仅限申请本院一个专业,一位导师。导师的招生情况参见本院网站相关公告。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三、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向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本科、硕士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以及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已发表或者未发表均可);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模板详见附件,也可在以下网址下载: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模板详见附件,也可在以下网址下载: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含)以上(2017年1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2) TOEFL(IBT)90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3) IELTS(A类)6.5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4) GRE31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5)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6)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6年9月1日后获得),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9.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如有请提供)。

  【重要说明】

  1.考生在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时,请在《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首页“指导教师”处手写注明:“导师姓名(接受调剂)”或“导师姓名(不接受调剂)”。《个人陈述》无须填写研究方向。

  2. 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3.本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材料寄(送)要求:

  (1)请将上述9项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抽杆文件夹固定,装入档案袋内(其中1-8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申请专业、申请导师。

  (3)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廖凯原楼)125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10-62751644。

  (4)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5)为保证材料准时到达,仅接受EMS快递,并注明“博士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6)若因疫情防控原因,申请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正式成绩单原件或专家推荐信,须由申请人本人在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不能按时提交的原因、预计可提交的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须随其他报名材料一同寄(送)。经本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同意后,申请人须在本院复试之前补交材料(具体时间请关注本院复试通知),方可视为该项材料有效。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不得参加复试。

  四、初审与复试

  1.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本院在初审开始时对考生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进入后续阶段的考核。

  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各专业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对其做出综合评价。该评价是考生能否进入复试的重要依据。

  2.复试

  复试时间为2020年9月中下旬。复试方式为“面试”或“笔试+面试”。因疫情防控原因,具体考试安排将根据政府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请关注本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公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进入复试后,考生须按照本院相关要求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本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报告。

  如本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考生须按照本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录取

  1.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本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3.未能按所报考导师录取且接受调剂的考生,由所报考专业负责人征询专业内部意见后在专业内部进行导师调剂。所有考生均不得跨专业调剂。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向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就业派遣等事项依照《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可能按照政府和学校的部署对当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做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予以公告。

  3.本招生说明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644

  电子邮件:zgyzs@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125室(邮政编码:100871)

  学院网址:http://www.sg.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02室(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index.htm

 

      附件1:政府管理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细则

      附件2:北京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附件3:北京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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