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2021 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新媒体研究院 2021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以推荐直博及“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其中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 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我院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 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名);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 12:00 至 12 月 4 日 12:00。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程序详见北京大学 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暨网上报名细则(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申请材料须在 2020 年 10 月 15 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7:00 寄(送)达,请用顺丰快递或者中国邮政 EMS 速递(不接收同城方式)至北京大学蒙民伟楼 510 室,邮政编码 100871,电话 010-62766517。申请材料以寄达为准,逾期送达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2. 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含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水平证明
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以下证明选择一种:
1)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 60 分及以上(2017 年 1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2) TOEFL 成绩 100 分及以上(IBT)(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3) GRE 成绩 325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4) WSK(PETS 5)考试合格(2016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5)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2016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6) IELTS(A 类)成绩 6.5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7) 以第一作者发表(或通讯作者)的英文 SCI 或 SSCI 文章(2016 年 9月 1 日以后发表);
8)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6 年 9 月 1 日后获得);
9) 小语种(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i)在法、德、日、俄罗斯国家使用相应语言撰写学位论文获得本科或硕士学位,并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2016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
(ii)在国内高校就读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专业获得学位,并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2016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
*申请材料按照以上顺序统一装入自备资料袋并在空白处明确填写申请的专业、方向、导师。新媒体研究院内部只允许报考 1 个志愿。
三、考核与评价
1. 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候选人。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1 年 3 月,复试名单、时间安排见新媒体研究院网站。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采取差额考核形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考试。面试部分申请人须向招生工作专家组作报告并回答提问。笔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
3. 录取
根据考核结果,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于 2021 年 5 月底前公示 10 个工作日。笔试、面试中任何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机制
我院将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报名者如对招生录取过程中有异议,可向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北京大学 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师资力量”栏目;
3. 请留意新媒体研究院的网上通知,不另行单独通知;
4. 若上级部门在 2021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 本说明由新媒体研究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查询网页:http://snm.pku.edu.cn/
咨询电线:010-62766517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202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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