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2021 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城市与环境学院 2021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施行以考察综合素质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申请流程
招生导师及研究方向介绍请自行参考“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学网”相关内容。(网址:https://www.ues.pku.edu.cn/、https://www.ues.pku.edu.cn/docs/20200910142214839701.pdf 、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xw/zsxx1/index.htm)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10 月 14 日 12:00-11 月 27 日中午 12:00,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报考程序详见《北京大学 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暨网上报名细则》(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报名系统中所填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为我院通知考生的重要方式,请务必确保正确无误并定时查看。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
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27 日 16:00 前(北京时间)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
1)申请自然地理学专业 01-05 方向(综合自然地理、地表系统生物地球化学、地貌学与第四纪环境、植物地理与生态地理、全球环境变化)、人文地理学专业 01-02 方向(城市与经济地理、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理学(环境地理学)专业、地理学(历史地理学)专业和生态学专业 01 方向(生态学)的考生,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 347S ,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10-62753837,邮编:100871,电子邮箱:grszhaosheng@urban.pku.edu.cn,联系人:于老师
特别提示:务必使用 EMS 寄送至北京,否则无法送达,后果自负。
2)申请人文地理学专业 03 方向(建筑与景观设计)的考生,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四楼118室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 62759003,邮编:100871,电子邮箱:mla@pku.edu.cn,联系人:路老师。
特别提示:务必使用 EMS 寄送至北京,否则无法送达,后果自负。
3)在深圳研究生院招生和培养的方向,即申请人文地理学专业 04 方向(城乡发展与规划)、自然地理学专业 06 方向(城市自然地理)和生态学专业 02 方向(景观生态与生态规划)的考生,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 C 栋 205,张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26032141,电子邮箱:zhangll@pkusz.edu.cn,联系人:张老师。
特别提示:寄送至深圳的快件务必使用顺丰寄送,否则无法送达,后果自负。
【说明】 申请者不可以自行送达,必须使用 EMS 快递寄送至北京,顺丰快递寄送至深圳。以寄达时间为准,建议尽早寄出。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3. 纸质版申请材料清单
请将以下 8 项申请材料按通知顺序排好,用凤尾夹固定,一并装入单独的 A4大信封(非快递文件袋),信封正面注明申报专业、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意向导师并标注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博士申请”,信封背面再统一额外黏贴一张《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第 1 页,之后再统一装入快递文件袋:
(1)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下英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 60 分以上(2017年 1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②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含)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③ 雅思(A 类)成绩 6.5(含)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④ GRE 成绩 325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⑤ 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⑥ WSK(PETS 5)考试合格(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⑦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成绩合格(含)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⑧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学位论文需为英文,2016 年 9 月 1 日后获得);
⑨ 以第一作者撰写高水平英文文章,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认可(2016年 9 月 1 日后发表,期刊标准:SCI 影响因子≥3.0,SSCI 影响因子≥1.5)。
注意:城市与环境学院只允许报考一个志愿。若发生某一专业、方向或意向导师报名生源不足,学院会根据考生意愿进行调剂,请报名前慎重考虑。
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人员,须如实向院系说明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1. 初审
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我院将统一组织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考察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复试时间具体安排见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学网通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 录取
复试及格的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复试不及格(低于 60 分者)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院将成立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学校和学院相关网站查询。
参考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学网”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 若上级部门在 2021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4. 本招生说明由城市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ues.pku.edu.cn/jyjx/yjsjxw/index.htm
咨询电话:010-62753837
城市与环境学院
2020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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