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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 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 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环境学院”)2021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 12:00-12 月 4 日 12:00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学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申请者须在 2020 年 12 月 7 日 17:00 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 8 项申请资料。每份材料如果超过两页纸,请自行装订,各项材料请按(1)-
(8)顺序排列,统一装入自备信封(请务必不要将全部材料装订在一起),请选择EMS、顺丰邮寄。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大楼 104 室,邮编 100871,电话:010-62751929
2.提交报名材料清单
(1)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硕士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以下英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 分及以上(2017 年 1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②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③GRE320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④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50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⑤雅思(A 类)成绩 6.5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⑥在母语为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项目,用英语撰写论文并获得学位(2016年 9 月 1 日后获得学位);
⑦以第一作者发表或接收的英文 SCI 论文(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发表)。
注意:
1.每位考生仅限申请本院一个专业。
2.考生在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不用选择导师,“个人陈述”无须填写研究方向。
三、考核与评价
1. 初审
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 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 3 月下旬,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差额复试。申请人须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申请理由等。
复试考察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面试满分为 100 分,60分为及格。
3. 录取
对于各项考核及格的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 个工作日。面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环境学院成立招生小组对招生进行全程监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体检、学生住宿安排等事项依照《北京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招生专业方向情况见学院网站相关介绍。
3. 环境学院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学生档案须转入学校。
4. 若上级部门在 2021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 本招生说明的内容由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学院网站:http://cese.pku.edu.cn
咨询电话:010-62751929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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