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说明
国际关系学院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4 年。大陆考生请按照本说明的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港澳台和留学生考生请参照相关简章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大陆考生、港澳台考生和留学生考生的考核时间、内容、办法按本说明要求执行。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及良好的外语水平。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与研究方向
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北京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校本部)》。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 12:00 至 12 月 4 日 12:00。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学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我院只允许报考一个志愿。
四、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须将以下材料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17:00 前寄(送)达至我院。
1、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60 分及以上(须提供成绩单,2017 年 1 月-2019年 1 月参加考试);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4)托福(IBT)9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5)雅思(A 类)成绩 6.5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6)GRE300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7)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2016 年 9 月 1 日以后取得学位证书);
注:国际关系学院所有招生专业认可的外语语种仅为英语,考生必须提供上述至少一种证明,在此前提下,考生若能提供其他语种的外语水平证明,请将证明复印件随材料一并寄送。
9、其他可以证明自己专业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已发表出版的作品、获奖证书等。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 2 篇(含)以上发表在全国核心期刊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的证书复印件。
1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第 1-8 项为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 9 项为所有考生选择提供的材料,第 10项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 11 项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初审。所有材料按上述排序统一用长尾票夹夹好,不要装订。
仅接收邮政速递 EMS,其他快递无法接收。申请材料寄(送)至: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62751636,邮编 100871。快递单上请注明:“博士生申请材料”。
特别说明:
1)只在网上报名,未邮寄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2)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
3)提交申请材料后不得修改报考类别。
五、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上述报名要求,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者进入下一阶段审核。
2、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根据申请人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奖励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该结论是申请人能否进入复试的最重要依据。
3、最终按照不超过招生人数 300%的比例,于 3 月中旬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布。
六、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本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本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考生须按照本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国际关系学院预计于 2021 年 3 月中下旬组织专业复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国际关系学院网站通知(www.sis.pku.edu.cn)。
复试暂定由专业综合笔试、专业英语笔试和面试三个部分组成,每部分考核的满分为100 分,60 分为及格。任何一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中各部分考核所占比例为:专业综合笔试 40%、专业英语笔试 30%,面试 30%。
注:港澳台考生的考核时间、内容、办法与内地考生相同;留学生外语须满足北京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上的要求,不计入总分。留学生不参加专业英语笔试,总成绩构成为专业综合笔试 50%和面试 50%。
对考生的最终录取,将在各专业范围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院博士生招生总人数的 10%。
1、笔试
1)专业综合笔试
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各专业笔试科目为: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世界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
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与地区研究
国际关系专业:国际关系—历史与理论
外交学专业:中国外交史(从晚清至今)和外交学
政治学(国际政治经济学)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与现实)
政治学(比较政治学)专业:比较政治学(含比较政治思想)
2)专业英语笔试
学院统一组织专业英语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在政治学与国际关系领域的中英互译、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考试时间为 2 小时。
3)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门加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加试成绩不计算总分,三门成绩均及格者为加试通过。未加试或加试未通过者不得录取。
2、面试
1)面试由各专业招生专家组进行考核。每位专家独立对考生打分,最终成绩按平均分计算。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 30 分钟。
2)考生须向招生专家组作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七、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际关系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www.sis.pku.edu.cn)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报名者可以向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九、其他事宜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等事项,按照北京大学的统一规定执行。
2、港澳台生、留学生请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招生信息。
3、考生对考核过程和结果如果存在疑问,可以向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636。
4、若上级部门在 2021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本招生说明内容均由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20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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