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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专业2020年博士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依据《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特对我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程序进行调整,制定本招生复试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1. 经济法学科导师组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担任,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3.经济法学科导师组成立考生材料初审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4.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学术素养和外语能力考核。

二、复试资格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0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初审小组对所有申请考生进行申请资料审核,经审核通过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

6月中旬完成初审, 6月底完成复试。

2.复试形式

考核全部采取“网络远程考核”,专业和外语考核均采取面试的形式。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3.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专业学术水平、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参考《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报考时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测试。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成绩最终由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外语、综合测评四项构成,每项成绩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为400分。

五、录取原则

(一)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不合格者(即单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一)2020年招收的博士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在复试时签订关于确定“非定向”就读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我校或经审查档案材料不齐全,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由经济法专业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排名做好补录工作。

(二)复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研究生教育院官网(https://yjsy.ecupl.edu.cn/)查询复试成绩及是否录取。

(三)由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在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未尽事宜以学校研招办统一发布为准。

学院联系电话:021-62071053

联系人:陈慧娜

邮  箱:2260@ecupl.edu.cn。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 021-57090364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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