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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4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科研成绩证明(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或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五)天津大学2020年继续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各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招生专业及规模
 (1)招生专业:085500机械;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0能源动力;085900土木水利。

(2)招生规模:250名。(2019年招生规模,2020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学习年限及学费

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04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五、奖助学金

我校构建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每年获得2.7万元人民币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表现优秀者可申请获得数额不等的专项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助困、助教基金。

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六、选拔方式

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4月13日

报名流程: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通过“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0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填报手册

注意:

“考试方式”选项选择“普通招考”;

“专项计划”选项选择“工程博士”;

“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项选择“否”;

“填写联系信息”板块的“备注”字段中必须写明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及院级培养单位,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单位

机械

(代码085500)

机械学院、精仪学院、材料学院、自动化学院、微电子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医工院、智能与计算学部(挂靠机械学院)

资源与环境

(代码085700)

环境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海洋学院(挂靠环境学院)

能源动力

(代码085800)

化工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自动化学院

土木水利

(代码085900)

建工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

2.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应含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5)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

(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7)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9)已有科研成果

包括发表代表作、申请专利、获得显著性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

(10)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1)各类获奖证书

(1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二)。

(13)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3),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 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4月14日~4月17日进行集中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4月14日~4月17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和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成绩单、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审核阶段

(四)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具体综合考核安排将会在2020年4月17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

七、毕业及学位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27401195;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九、注意事项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二)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报考无效或取消入学资格。

(三)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对于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类别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学校(卫津路校区和北洋园校区)原则上不解决住宿、户口。

(五)境外学位获得者在2020年5月31日前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七)请仔细阅读本简章,报名成功即视同已知悉并遵守本简章的相关规定。

(八)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九)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咨询电话:022-27401195;

专用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室

十、附录

(一)各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建筑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化工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管理与经济学部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挂靠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微电子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智能与计算学部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挂靠机械工程学院)

(二)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

阶段

时间

内容

申请

阶段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4月13日

网上报名,选择导师,提交材料

2020年4月17日前

公布材料初审合格名单

2020年4月14日-17日

复试缴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请登陆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计230元

2020年4月23日

现场确认,于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B区一层大厅现场确认,获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审核

阶段

2020年4月24日及以后,具体见学院安排

综合考核(2020年4月17日前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各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录取

阶段

2020年5月中旬至下旬

公示工程博士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2020年6月中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领域及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201机械工程学院

张老师

27403434

27406135

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赵老师

王老师

27401298

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85356700

209 管理与经济学部

赵老师

曹老师

27890786

244 智能与计算学部

孙老师

27407657

232 微电子学院

张老师

27405716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王老师

27406272

235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赵老师

83612122

205建筑工程学院

董老师

27400842

206建筑学院

徐老师

李老师

27404490

27402393

207化工学院

石老师

27892369

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27892622

227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老师

87370655

 

 

 
 
附件:
附件1:2020年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doc
附件2: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doc
附件3: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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