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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20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20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经济学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9 年 10 月 14 日 12:00 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 12:00。
网报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我院只允许考生填报 1 个志愿,请慎重报考。
2、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后,请于 2020 年 1 月 8 日 17:00 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23 室)寄(送)达以下所有申请资料。请按下述材料顺序整理,并装于档案袋内。建议采用 EMS 或顺丰快递,不接收到付的快递或包裹。只在网上报名而未邮寄或未按时寄(送)达材料者只邮寄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邮寄材料不全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 北京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本科及硕士)。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60 分(含)以上(2015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② TOEFL 成绩 90 分(含)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③ GRE 成绩 310 分(含)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④ GMAT 成绩 650 分(含)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⑤ 国家英语六级成绩 580 分(含)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⑥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⑦ 雅思(A 类)成绩 6.5 分(含)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⑧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2015 年 9 月 1 日后获得)。
考生须提交上述英语水平证明之一,且成绩符合要求,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
确认。
三、选拔方式
1、初审
根据申请人的材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请登录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官网查看相关通
知及公示。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
明原件等,供学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
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外
语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格主动性、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等。
笔试含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由学院统一安排。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
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不指定参考书目。笔
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及格。
面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综合考查申请人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创
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并对申请人英语运用能力进行测试。面试
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30 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及格。
3、录取
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 50%,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不予录取。学院
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
批通过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
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
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机制
经济学院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
优录取的考核标准。成立由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
负责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专家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
和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经经济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济学院
接受学校博士生招生监督组的全程监督和指导。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报名者可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经济学院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除专项计划外),请考生谨慎填写报
考类别。
3、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经济学院网址:http://econ.pku.edu.cn 。
咨询电话:(010)62755817。
微信公众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19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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