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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我校决定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暂定):

 

   

323日前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联系接受学校,并收到接受学校的预录取通知书;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同学联系接受学校的导师,并收到接受学校导师邀请函(可以是扫描件)以及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研修计划

323日—328日(具体时间以各院系日程安排为准)

收到(拟)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的研究生登陆国际交流部网站http://ws.whu.edu.cn/,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打印生成《武汉大学普通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武汉大学学生出国(境)申报表》,同时附上申请材料清单所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教学秘书。(规定时间内如仍未开学,则提交所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42日前

各院系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在院系主页公布候选人名单。各院系公示结束后填写“武汉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并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报送推荐派出人选以及提交相应申请材料。(接收材料截止到42日下午5点)

47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布校内推荐名单

410-26

经学校推荐候选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427-55

所有推荐候选人向国际交流部学生事务办公室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56-12

国际部审核网上报名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致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6月下旬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入选名单

有关说明:

1.以上仅为时间安排调整,其他申报要求不变。

2.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同学,允许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请同学们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函自动作废等情况。

3.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同时推迟,具体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信息。

咨询邮箱:研究生院 王老师 wangpeng@whu.edu.cn

国际交流部 张老师 intoffice@whu.edu.cn

附件:材料清单.doc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部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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