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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培养目标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瞄准科技前沿、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及国民经济主战场,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重大、重点和重要项目为依托,培养相关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
二、招生专业
085400 电子信息、085500 机械、085600 材料与化工、086100 交通运输。
三、招生类别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录取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
四、学制
学制为 4 年, 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
五、招生规模
2020 年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6、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
7、对工程技术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8、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的相关规定办理。
9、报考学院另有要求的,还需要达到学院提出的具体要求。
七、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 年 2 月 24 日至 3 月 15 日。网址:http://yz.uestc.edu.cn。要求:
(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本人确认无误后打印全套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在报名结束后不再更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强军计划除外)、定向就业合同,入学时不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在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前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由学校统一派遣。
(3)我校已开通报名费网上交费,180 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 号)。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费用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已支付费用概不退费。
2、报名材料提交
时间: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 日。
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 B2-41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
(1)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从报名系统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所在学院盖章,其他人员须由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盖章)。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格式要求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③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他人员须由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攻读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同时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复印件等。(申请表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⑦《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申请人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表》(申请表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以及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等相关材料。备注:所有报名材料必须脱密后上报。
(2)外地考生的材料可函报,报名材料须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前(以研招办签收时间为准)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 B2-419,收件人:研招办,邮编:611731,电话:028-61830153。(建议使用 EMS 或顺丰邮寄,逾期邮件概不接收;请勿邮寄硕士学位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以免遗失,以上原件在复试前进行审核)
3、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成功并提交申请材料后,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公示。
八、考核与录取
1、学院组织复试工作小组及复试小组对审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复试。
2、复试具体安排及要求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3、拟录取名单将于 2020 年 6 月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进行公示。
九、其他
1、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http://www.kaoboren.com
2、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博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通过,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其按照培养要求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3、我校研究生培养主要集中在学校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初试、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5、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博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
6、本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 2020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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